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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7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7号

公告2015年第17号
2015-04-27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17号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、商务部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15年第17号
【发布日期】2015-4-27

根据成品油经营和管理实际,海关总署、商务部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《海关总署 国家经贸委 外经贸部关于停止保税区、保税油库成品油转口业务的通知》(署监〔1998〕238号)。

特此公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2015年4月27日

(稿件来源:海关总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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